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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护栏是设置在中央分隔带开口处.为方便特种车辆(如交通事故处理车辆、急救车辆)在紧急情况下通行和一侧道路施工封闭时临时开启放行的活动设施。移动护栏在正常情况下要求具有一定的隔离性能和防护性能,在临时开放时应能快速、灵活地移动。
结构: 1、插拔式活动护栏由护栏片、反射体、预埋基础等组成,其中护栏片由直管、弯管、立柱等钢管构件焊接而成。插拔式活动护栏的每片长度应在2一2. 5m之间。基础可采用预埋套管或抽换式立柱基础,基础混凝土的强度等级不得低于C20。插拔式活动护栏的基础套管顶面高程应高出路面20mm左右,在套管周边可设置混凝土斜坡。
2、充填式移动护栏由多块护栏预制块连接而成。护栏预制块可采用塑料或玻璃钢制作,断面型式可采用F型或单坡型混凝土护栏的断面型式,预制块中空,可以充填水或细砂。充填式活动护栏预制块的每块长度不应小于2m,在两端应设置便于护栏块连接的接口。
用途: 1、高速公路的中央分隔带开口处必须设置活动护栏。
2、设有中间带的一级公路在禁止车辆掉头的中央分隔带开口处应设置活动护栏。
3、移动护栏应设置在中央分隔带开口处的公路中心线位置,设置的长度应能有效封闭中央分隔带开口。
4、移动护栏的设置高度应与中央分隔带护栏的高度协调一致。移动护栏上部应设置轮廓标或反射体。设置反射体时,规格为4cm x 18cm,可由反光片或反光膜制作,反光等级应为二级以上,颜色和设置高度应与中央分隔带轮廓标保持一致。